本页整理《解析版 9+2 with 11.pdf》第 267 页底部、第 268–269 页顶部及第 270 页的印刷小字。原稿署名数之谜 @科学之杨;北秋题另署 @19,附图带有 @MCS-Infinity 水印。
各项均沿用各自附图的点名,不能跨图混用。以下保留可辨的文字、公式及论证顺序;原稿略去的构造或存在疑误的语句在原位注明。
第 267 页底部:重新标点的附解
该图附在“二次反演例三 15 ISL G5”题面后,但图中三角形的朝向、点名和最后目标均已变化。原页没有列出与上方题面逐点对应的说明。本节按下图单独提取,不据此认定它已经完成上方题目的证明。

圆幂关系与密克点
原稿从下列关系开始:
CM⋅CA=CD2=BD2=BN⋅BA,
AP⋅AC=AQ⋅AB,AP⋅AE=AQ⋅AF.
于是 B,C,P,Q 共圆,E,F,P,Q 共圆。
设 ⊙(BCPQ) 与图中的 ⊙O 交于 U,V。原稿使用 E,F 分别为 PM,QN 的中点,说明 E,F 均在两圆的根轴上,故 U,V,E,F 共线。
随后有
GA⋅GJ=GU⋅GV=GP⋅GQ=GE⋅GF.
因此 P,Q,A,J 共圆,E,F,A,J 共圆。原稿称 J 为图形 APEFGQ 的密克点,并得到
P,E,G,J 共圆,Q,F,G,J 共圆.
设 ⊙(PEGJ) 与 ⊙O 的相应交点为 K,⊙(QFGJ) 与 ⊙O 的相应交点为 L。
以 G、A 为中心的反演
在反演 I(G,GA⋅GJ) 下,原稿列出
⊙(PEGJ)⟷AB,⊙(QFGJ)⟷AC,⊙O⟷⊙O,
K⟷N,L⟷M.
故 G,K,N 共线,G,L,M 共线。
设 ⊙(EFAJ) 再次交 AD 于 I。在反演 I(A,AG⋅AJ) 下,
⊙(PQAJ)⟷EF,⊙(EFAJ)⟷PQ,
并有 H⟷I,从而 P,E,H,I 共圆,Q,F,H,I 共圆。
最后的反演关系
设 ⊙(APQ) 再次交 AD 于 R,DE,DF 再次交 ⊙O 于 X,Y。由
∠ARP=∠AQP=∠BCA
得到 C,D,R,P 共圆;又由
ED⋅EX=EA⋅EM=EC⋅EP
得到 C,D,R,P,X 共圆。同理,B,D,R,Q,Y 共圆。
原稿接着使用
∠DXP=∠DCP=∠AQP,DE∥AB,
得到 X,P,Q 共线。最后的印刷角关系和乘积式为
∠HAP=∠HDY=∠AXH,
△HAP∼△HXA,HP⋅HX=HA2,HQ⋅HY=HA2.
在反演 I(H,HA2) 下,原稿写出
⊙(APQ)⟷⊙O,J⟷J,
并以 HJ=HA 结束。
:::caution 原页的定义衔接与文字疑误
原稿直接使用 G,H,J 等点及 ⊙O,未在这一附解的印刷文字中重新给出全部构造;不能把它们直接认作上方题面的同名点。末段另有一句“C,P,Q,X,Y,H 共线”,其中列入 C 与附图不符;本页没有将该句当作已确认结论。末行圆的对应式部分被水印覆盖,此处按仍可辨认的文字记录。与原题的点名对应及这些省略处:解答待添加。
:::
23 北秋 P3:两次反演的另一解
来源:PDF 第 268 页及第 269 页顶部。与本组已有的“2023 北大秋令营 P3:三线圆系与相切”是同一题目的不同解法。
附解重新使用的点名
四边形 ABCD 内接于 Ω=⊙O,仍取
E=AB∩CD,F=AD∩BC,G=AC∩BD.
记 EF 的中垂线为 ℓ,它与 Ω 相切。令 AC,BD 的中垂线分别与 ℓ 交于 K,L,⊙(OKL) 与 Ω 的根轴分别交 AC,BD 于 U,V。需要证明 ⊙(GUV) 与 Ω 相切。
因此,原题中的 H,I,J,K 在本附解中依次改记为 K,L,U,V;以下的 J 是新定义的 EF 中点。
为免两点定圆的记号产生歧义,本节用 ωXY 表示以 XY 为直径的圆;ωJ 表示以 J 为圆心、JP 为半径的圆。

第一次反演:以 Ω 为反演基圆
设 M,N,J 分别为 AC,BD,EF 的中点,原稿先用 M,N,J 共线。设 ℓ 与 Ω 切于 P,则 ωJ 与 Ω 正交。
又因为 E,F 关于 Ω 共轭,以 EF 为直径的圆与 Ω 正交;该圆圆心也是 J,故它就是 ωJ。设 ωJ 与 Ω 的另一个交点为 Q。
由 Brocard 定理,O,E,F,G 构成垂心组。设
G′=OG∩EF,OG⊥EF,S=PQ∩EF.
则 O,G,S,J 也构成垂心组。再设
S′=JG∩OS,JG⊥OS,
J′=SG∩OJ,SG⊥OJ.
以 Ω 为基圆作反演 I1,原稿列出
I1(G)=G′,I1(S)=S′,I1(J)=J′,I1(ωJ)=ωJ.
此时
O,P,Q,J,G′,S′∈ωOJ,
O,M,N,J′,G,S′∈ωOG,
并且
I1(ωOJ)=PQ,I1(ωOG)=EF.
校对说明:原稿在上面两组共圆点之后,将 OG,OJ 的直径圆标记互换;本页按各点的直角关系和紧接的两条反演式整理。
第二次反演:找出根轴方向
原稿接下来证明 S 在 ⊙(OKL) 与 Ω 的根轴上,并证明 O,S′,K,L 共圆。

从 P 向 OK,OL 作垂线,垂足分别为 K′,L′;设
M′=OK∩EF,N′=OL∩EF.
则
I1(K)=K′,I1(L)=L′,I1(M)=M′,I1(N)=N′.
再以 ωJ 为基圆作反演 I2。由
JM⋅JN=JG⋅JS′=JJ′⋅JO=JP2,
得到
I2(M)=N,I2(G)=S′,I2(O)=J′.
设
L′′=AC∩JP,K′′=BD∩JP,X=AC∩EF,Y=BD∩EF.
原稿依次列出
K′′,N,J,N′ 共圆,M,J,K,X 共圆,
N,N′,J,J′ 共圆,K′′,N,N′,J,J′ 共圆,
以及对称的 L′′,M,M′,J,J′ 共圆。
再由
I2(OM)=⊙(JJ′N),I2(ON)=⊙(JJ′M),
得到
I2(K)=K′′,I2(L)=L′′,I2(M′)=N′.
原稿据此列出 S′,M,K,J,X 共圆,对称地有 S′,N,L,J,Y 共圆;又由
I2(AC)=⊙(JLN),I2(BD)=⊙(JKM)
得到 I2(X)=Y。
角关系
∠J′K′′K=∠J′OK=∠J′GM
给出 G,J′,K′′,L′′ 共圆。因此 S′,O,K,L 共圆,记此圆为 ⊙T,T 为圆心。
由
SO⋅SS′=SP⋅SQ
可知 S 在 ⊙(OKL) 与 Ω 的根轴上。原稿接着写出
∠KOT=90∘−∠KLO=90∘−∠JYN=∠JK′′N=∠KMN.
因此 OT∥MN,从而 MN⊥UV。
共圆、位似与相切

原稿继续证明 O,S′,K′,V 共圆,O,S′,L′,U 共圆。其角关系为
∠GUL′=90∘−∠GMN=90∘−∠GS′N=90∘−∠PLN=∠PON=∠PJ′L.
由此列出 G,J′,U,L′ 共圆;对称地,G,J′,V,K′ 共圆。
再用
SO⋅SS′=SG⋅SJ′=SU⋅SL′=SV⋅SK′
得到 O,S′,K′,V 与 O,S′,L′,U 分别共圆。于是
∠US′V=∠US′O−∠VS′O=∠UL′O−∠VK′O=∠K′OL′=∠MGN=∠UGV,
即 G,U,V,S′ 共圆。
又因为 GU∥PK′、GV∥PL′,原稿使用以 S 为中心的位似,把 △PK′L′ 对应到 △GUV,位似比写为
SPSG.
利用
SP⋅SQ=SG⋅SJ′
及 P,K′,L′,J′ 共圆,原稿将其变为 G,U,V,Q 共圆,因而 G,U,V,Q,S′ 共圆。
:::caution 位似映射方向的印刷疑误
这一段另印有“H(Q)=J′”。按照所写位似比 SG/SP 及下一行的四点对应,这里需要的是 J′↦Q。本页保留原稿用于结束证明的共圆关系,并指出映射方向的不一致,未另补证明。
:::
最后,I2(S′)=G,故 ⊙(GUV) 与 ωJ 正交;Ω 也与 ωJ 正交。两圆都经过 Q,原稿据此得到 ⊙(GUV) 与 Ω 在 Q 处相切,完成所述结论。
原创 497:局部反演、九点圆与根心
来源:PDF 第 270 页。该页先放最终根心与透视图,再放题目重述和局部计算;本节按论证顺序整理。
附图点名与目标
设 △ABC 的外接圆为 Ω=⊙O,三边 BC,CA,AB 的中点分别为 L,M,N,重心为 G。
过 M,N 作与 Ω 相切、切点不是 A 的圆 ΓA,循环定义 ΓB,ΓC。设三圆的根心为 S,证明 S 在 △ABC 的欧拉线上。
这与前一页题面使用的边中点 D,E,F 不同:本附解将它们依次改记为 L,M,N。下文的 D,E,F 改用于三条高的垂足。

先确定局部切线关系
设 ΓA 与 Ω 切于 D′,MN 与 Ω 交于 I,J。原稿先列
∠ID′M=∠ND′J.
设 Ω 在 A 处的切线与 MN 交于 K。原稿给出两种方法说明 KD′ 也是 Ω 的切线。
法一:笛沙格对合定理。 对退化四边形 AABC,原稿列出的对合对应点为
(M,N),(I,J),(K,∞MN),
其中 ∞MN 表示 MN 方向的无穷远点。相应角关系写成
∠ID′K=∠∞MND′J=∠IJD′,
故 KD′ 与 Ω 相切。
法二:根心定理。 对
Ω,⊙(AMN),⊙(D′MN)
应用根心定理,原稿得到 Ω 在 A,D′ 处的两条切线与 MN 共点于 K。
轴反射反演与 D′,D′′,G 共线
记 σA 为关于 ∠BAC 平分线的轴反射,原稿作复合变换
I1=I(A,AM⋅AB)∘σA.
它满足
I1(B)=M,I1(C)=N,I1(Ω)=MN.
令 D′′=I1(D′),则
I1(⊙(D′MN))=⊙(D′′BC),
右侧圆与 MN 相切,原稿据此使用 D′′ 为 IJ 的中点。
接下来需要 D′,D′′,G 共线。设 AD⊥BC 于 D,原稿引用 D,D′′,G 共线,将目标化为 D,D′,D′′ 共线。
因为 I1(D)=O,该共线关系被转化为 A,O,D′′,D′ 共圆。而
∠OAK=∠OD′K=∠OD′′K=90∘,
故 K,A,O,D′′,D′ 共圆,从而完成本段所需的共线关系。
九点圆反演
设九点圆为 Ω9=⊙Ni,外接圆半径为 R。原稿使用反演
I2=I(G,2R2−OG2)
将 Ω 与 Ω9 互换。
记 M′,N′,L′ 分别为 M,N,L 在 I2 下的像。原稿接着列出
I2(⊙(D′MN))=⊙(DM′N′).
循环定义高的垂足 E,F,则另外两圆的像分别为 ⊙(EN′L′)、⊙(FL′M′)。
设这三个像圆的根心为 T,原稿引用 G,S,T 共线,因此只需证明 T 在欧拉线上。这里原稿以“熟知”略去了圆的对应及根心共线关系的进一步说明。
根轴与透视:原稿的收尾

由于 ⊙(DM′N′) 与 Ω9 在 D 处相切,对称地,在 D,E,F 处作 Ω9 的切线,围成 △UVW。其中 U 是 E,F 处切线的交点,V,W 循环对应。
点 U 在 ⊙(EL′N′) 与 ⊙(FL′M′) 的根轴上,故该根轴为 L′U。对称地得到三条根轴
L′U,M′V,N′W
共点于 T。
原稿指出 U 是 EF 关于 Ω9 的极点,故 L,U,Ni 共线;另外两组有对称关系。
随后原稿对
⊙(AMN),Ω9,⊙(MNN′M′)
引用根心定理,写出 K,M′,N′ 共线;再指出 △MM′V 与 △NN′W 透视。由笛沙格透视定理,原稿得到
G,Ni,T 共线.
因此 T 在欧拉线上,结合 G,S,T 共线,得到目标:S 在欧拉线上。
:::caution 收尾中省略的衔接
原稿没有展开两组三角形的透视对应与各交点的识别。上述根心定理一行的第二个圆在印刷文字中写为九点圆,且未说明怎样由所列三圆得到 K,M′,N′ 共线;其圆名与点的对应仍需校对。本页完整保留了能辨认的印刷论证,不将这一局部疑问改写成新的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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